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生命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市、区)人民 政府,省政府 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打造生命 健康世界 科技创 新 高地,推 动 生命 健康产 业高质量发 展,经省政府同 意,现提出 如下实施意 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 施创 新 驱 动 发展战 略,坚 持超 前 部署、融合 发展、协同 发力 、开放 合作,瞄准全 球生命健康科技和产 业发展趋势,聚焦产 业链布局创 新链 ,以推动创 新 药 物和 高 端 医疗 器械源 头创 新、精准 医疗 全链创 新、信息技术与 生物 技术加速融合创新为突破 口 ,着力提 升原 始创 新能力 和关 键技术控 制力 ,为 生命健康产 业创 新发 展、高质量发 展提供 坚实 支撑。

 

( 二)总体目标 。关键 核心技术 攻关 取得重 大 突破 。 生命健康变 革 性、交叉性研 究取 得 重 大 突破,引领 性成 果不 断 涌 现。 到 2022 年,取得标志性重大 科技成果 30 项 ,形成长 三 角地 区“医 学 高 峰” ;在 结构生物学、肿瘤与分子医学、脑与脑机融合、生命健康大数据等领域   率先 实现“国际领跑” 。

 

高 能级创 新平台构 建获得 显著 成效 。做大做 强 生命健康领域 浙江省 实验 室等 创 新载体,争取 布局若干个国家重 大创 新平台 ,引进共建 一批在全 球有重 要影响 力 的新型 研发 机构,集聚 一批回际 一流 的创 新人才 与 团队 。 到 2022 年,建成 15 个以 上 高 能 级创新平台。

 

创新型产 业集 群培育初具 全球影响 力。 涌现 一批自 主创新能力 强的 领军型 企 业,规模 以 上企 业的 研究 与 开发 ( R&D) 投入占 营业收 入比 重达 到 6 % 以上;基本 形成产 学研 医结 合、上中下 游衔接、大中小 企 业 协同 的 全链 条创 新体 系。 到 2022 年,生命 健康高新技术企业数 和核心 产 业 产值 翻 一番 ,形成 1 个以 上于 亿级产业集 群。

 

到 2030 年,生 命健 康世界科技创 新高地初步形成 ,生命健康产 业产 值达到 万亿级规模,成 为 全国领 先、具有全球识别 度的 生命健康原始创新策源地、高端平台聚合地、产业协同发展引领区和数字生命健康融合 发展 示 范区。

 

 

二 、重点任务

 

(一)加强核 心技 术攻关、产品研发 和产 业化。

 

1. 强化前沿基础研究。 围 绕创新 药 物、精准 医 学、信息技术 与生 物技术融合等基础 与 交叉领域,组 织 实 施重 大基 础 研究项目,省财政予以重点支持,力 争取得国际引领性原创成果突破。持续加大省自 然科学基金投入,通过设立联合 基金等形式 ,构建多 方参 与 支持生命健康基础研究的机制。( 责任 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2. 实 施关键核 心 技术 攻 关。 组 织 实 施 生 命健康 重 大 科 技 专项 ,围绕临床重大需 求确定 10 个左右 主攻方 向。 滚 动 实 施省重 点研发计 划 ,每年启 动 不 少 于 50 个项 目,优先支持近期 有 望 突破 技术壁 垒 或取得全球领先原创成果的项 目。( 责 任 单位 :省科技厅)

 

3. 谋划 引进重 大 引领 性 项 目。 面 向 全球招 引 一 批填 补国 内空 白的重 大项目。 加 强 与 国 家 重大科 技 专项的对 接合作,引 进 一批国家项目成果 在 我省 落地 转 化。 对企业从 省外引进实施具有标志性 意义的重 大创 新成果 产 业 化项目,择优给 予省重 点 研发 计划立项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 改革委、省卫 生健 康委)

 

( 二)打造高能级创新 平 台。

 

4. 加 快培育应 用 基础 研 究 平 台。 支持 浙 江 大 学 高 水平建 设医 学 中心和长 三 角智能创新 药 物研究院。 支持西湖大 学加强前瞻性研究 ,建设世界领 先的 国 家 生 物 结构科 学 中心。 支持温 州 医 科大学聚焦近视防 控 和蛋 白 类 药 物 创 新,加 快 转 化研 究 平 台 建设。

 

支持浙 江 工业 大 学依 托长 三 角 绿 色 制 药协同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平台 ,开发 一批国 际独 创的 药 物 绿色 制 造新技术。 支持 之 江 实 验室建设大装 置和 大平台 ,有效支撑 数据驱 动的 医学 研究 与临 床实践 。(责任单位 :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 厅、省卫生健 康委)

 

5. 积极 打造临床研 究创 新 平 台。 加快建设国 家和省 级临床医 学研 究中心 ,省 财 政按实际 给 予 支持。 加快国 内 一 流 高水平 医院和重点 学科临 床服务能 力 建设 ,实施国家疑 难 病 症诊 治 能 力 提升工程项 目,打造长 三角 地 区有 影响 力 的国 家区域 医 疗 中心。 到2022 年 ,力 争 5 个 学 科 进 入国 际 一 流、10 个 学 科 进 入 国 内 前 列。(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6. 做强做 大产 业 技术研发 平 台。 推 动 生 命健康领 域 高 新 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全覆盖,支持有条件的研发中心升级为省级(重    点)企业研究 院。 引 导和支持企 业 加强 应 用 基 础 研 究,主 动 系统布局 一批 省级 重点 实验 室。 到 2022 年,新增国家级企 业技 术 中心10 家、省级(重点 )企业研 究院 50 家。(责任单位 :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7. 健全完善公共创新服务平台。整合提 升国家(浙 江)新 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和省新药创制、成药性评价技术等创新服务平台 ,完善 开放 协同 的临床前研究支撑服务体 系。 推 动 中国( 浙江) 卫 生健 康科技研发与转化平台建成全国标杆平台。统筹全 省临床试验机构资 源 ,建设开放 共 享的临床资源在线交易平台。建设医学影像 共 享平 台 ,加快实现全 省范围 内医 学影像 数据 的互联 互通。

高水平建设 生 物 健 康 产 业 创 新服务综 合体。( 责任 单位:省科技厅、省卫生健 康委 、省发展 改革委、省经信厅)

 

8. 大力发展新型创新平台。 支持中国科 学院肿瘤 与 基础 医 学研究所打造国内领先、国际 一流的肿瘤 公共研 究 平 台 、临床实践平台和成果 转化平 台。 支持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 略 浙 江研 究院聚焦生命健康领域,更好发挥高端智库作用。 加快建设天 津大学浙江化工研究院,在合成 生 物学、蛋白质纯化、药物结晶等领域提供有效 技术支撑。 推进中国科学院 大 学 温州研 究院和复旦大 学 温 州 生命 科学创新中心建设国内领先的 高 端 转化研究平 台。 加快将北京航空航天 大学杭 州创 新研究院打造成 为 ” 医 工信”( 医 学、工程 学、信息学)交叉的创新平台和成果 转化基地。支持中国科学院 宁 波材料所打造生物 医学 工程全链条创新平台。 支持浙江 清 华 长 三 角研 究院建设南 湖 生命科学 与 大健康创新中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有关设区市政府)

 

 

( 三)优化 生命健 康产 业 区域布局。

 

9. 支持杭州建 设国际领 先 生 命健 康产 业 集群。 支持钱塘新区以杭州医 药港为 核心,打造新 药研发 与 高 端制造集聚 区;推动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加快建设以智慧医疗为方向的生命健康产业园;支持良渚国际 生命科技小镇对标国际 一流做 大做 强;以杭 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为基础,集聚名企名校资源,高水平建设生命健康    科创 园 区。 到 2022 年 ,将杭州建成具 有全球影响力 的 千亿级 生命健康创新之城。(责任单位 :省  发 展 改革委、省经信厅 、省科技 厅 ,杭州 市政 府)

 

10. 推动各地生命健 康产 业特 色 发展。宁 波市大力 打造 生 物医 药产 业发展 大平台和 高端 医疗 器械制造 中心 。 温州 市积极 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生命健康创新中心。湖州市重点建设南大湖生物医 药产 业 园,协同 推进长 三角 绿色 制 药 协同 创 新 中心 产 业 技术研究园建设。 绍兴 市 大 力发 展高 端化 学 药品 制 剂 、生物 技 术 药 物和高 性能 医疗器 械,打造长 三角 地 区 生命健康综合 型基地。 台 州市做 精做深高 端特色 原料 药 ,做优做 强制 剂 产 业 ,打造“中国 绿色药都 ” 和世界级高 端 医 药 制 造 中心 。 金华 市、丽水市大 力 发展现代中 药 及天 然 药 物、生 物 医 学 工 程、生物 制 造等 产 业。(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信厅、省科技厅,有关设区市政 府)

 

(四)全面提升企业创 新能力。

 

11. 培育具有国 际 竟争 力 的创 新型企 业。 编制 生命 健康创 新型领 军企 业名 录,开展全方位 精准对接服务。结合深入实施高 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双倍增”计划和本土跨国公司、“ 雄鹰行动”“ 雏鹰行动” 培育计划 ,形成 一批具 有全球影呴 力 生 物医 药创 新标 杆企 业。( 责任单位 :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12. 加大创 新产 品支持力 度。对企 业取 得注册证 书 并 实现生产或销售的创新药物、创新医疗器械和首次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    注册证 书的 医疗 器械产 品 ,以及获得美国 或欧盟注 册认证的 新 药和高端 医 疗 器械,通 过 省 重 点研发 计 划 项 目 择优 给 予 支 持。 到2022 年,实现 20 个以上创 新 药 物、20 个以上创 新 医 疗器械和 100个以上第 三 类 医 疗 器 械获 批 临床研 究 或 投放 市 场。( 责任 单位: 省科技厅、省药监 局 )

 

( 五 )构建融合发展体 系。

  

13. 推进“互联 网 + 医疗健康” 发展。建设省 医 疗健康 大数据平台 ,形成数据交 互 共 享服务机制。 加 快打造面 向 全球的 国 家级生 物大 数 据 开 放 技 术 平 台。 支 持 健康 医 疗 大 数 据标 准 化 研 究。(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 康委 、省科技厅)

 

14. 加快 生命 健康产 业 数 字 化发展。建设企 业 主 导的 医 疗健康人工智 能 应 用 开 放创新平台。 推 动高 性能 计算机 在 药 物 靶标 筛选 、药 物分 子设计等 方 面 的 应 用。 加 快人工智 能 技术 在 医 用 机 器人、医 学 影像辅 助 诊 断等领域的 深度应 用。 建设 省 生命健康产 业大脑 ,构建产 业 实 时大 数据 与 精准对 接服务平 台。( 责 任 单位 :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15. 促 进 生 命健康研发 和应 用 融通创 新。 允 许仅 用 于 新 药 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病床不计入 医 疗机构总病床数。 在有条 件的三 甲 医 院建 设研 究型病 房 ,优 先承接企 业 临 床 试验 委 托。 根据临床试验不 同 类别 ,将主持或 参 与 临 床试验项 目 等 同 于相应 层 次的科研项 目。 将实 施临床试验的绩效纳入临床试验专职人 员职称晋升考评体 系。( 责 任 单位 :省卫 生健 康 委 、省科技 厅、省人 力 社 保厅 、省药监 局 )

 

( 六)优化生命健 康创新创 业生 态。

 

16. 建设具有国际 影 响力 的研发 外包 与 服务 中心。 培育和发展各类 生物 医 药研 发服务机 构,鼓励研发外包企业 与国 际标准全面接 轨,打造药学 研究、临床前安全 性评价 、临床研究、生产工艺 开发及产 业化 、技术转让 服务和 咨询服 务等全 周 期合 同研 发服务链。( 责任单位 :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

 

17. 加大高层次人才 引进培养力 度。引进国际 顶尖科 学 家 主持重大科技项目 ,按照“ 一事 一议 ” 方 式 给 予 支持和精准服务。 在省级重大人才工程计划中设立生命健康专项,持续增加各类人才    工程计 划 生命健康领域人 才 入选比例 。采用国际合作 办学等 形式培育具有前 瞻 性和 国际 影响 力 的跨学科创 新研 究 团队 。( 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 、省教 育厅 、省科技厅、省卫生健 康委)

 

18. 深化回 内外创 新合作。 主 动 融 入长 三 角 科技创 新 圈,开展跨区域联合科技攻关和产学研创新合作,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    的 生命健康协同创 新 示 范 区。 加快 与 国际 顶尖联 盟 接 轨,谋 划引进一批国 际 合作载体 。 支持研 究机 构和企 业“走 出 去“共建 联 合实验 室 ,成效 突出的 优 先建 设国际 科技合作基地。 到 2022 年 ,与重 点机 构答订 合作 协议 20 个以 上 ,联合开展 重大研究项目 30 个以上,建成各 类合作 载体 20 家以 上。(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省卫生健康委)

 

19. 强化 生 物技 术 与 信息 安全 。 加强对 生物 技术研 究 开发 活动安 全形势和前 沿技 术潜在风险态势 的预 判预警,依法 落 实 安全管理 措施 。加强对 生物 信息数 据的 安全管 控,严格执行 网 络安全和数据保 密规定 ,健全生命 健康 大数据资 源的 安全 存储、管理和应用体 系。( 责 任 单位 :省 科 技 厅 、省卫生健 康委)

 

 

三、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 织保 障。 在 省科技领 导小组 的框 架 内建 立 由 相关 省级部门和设区 市政府组成的协调工作机制。 重视发挥 生命 健康领域高 端智库作用 ,建 立 健 全专家 咨 询机制。( 责 任 单位:省 级有关部门,有关设区市政府)

 

(二)加强政 策保障。 开展干 细胞和免疫 细胞创 新政策试点。针对上游关 键零部 件、关键 试 剂 和原 料的 进 口 需 求,在 综 合保 税区、自由贸易试验 区 等 范 围 开 展 一 站 式 进 出 口 通关 试点。 对获得年度国内或省内首 台(套)产品 认定的单位按规定 给 予 奖励 ,对列入《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医疗设备首台(套)产品 ,在 购 买 首 台(套)产品保 险 时 ,保险费用 的 80% 由省财政承担。加快审核新增 医 疗 服务项 目和价 格标准,加快建立 绿 色 进 院通道,打通集中采购 、进院使用 等 多个环 节。 鼓励 有关设 区市联合制定 生 命健康产 业 发展规 划 ,联 动 实 施 产 业发 展 支 持 政策。( 责任 单位:省科技厅、省卫生健 康委、省经信厅 、省财政厅、省医保 局 、省药监 局 、杭 州 海关、宁波海关,有关设 区市政府)

 

( 三)加强全 融 支撑。发挥各类投资基金作用 ,加强对 生命 健康领域创新发展的资金支撑。 鼓励各 地设立 生 物 医 药产 业发展基金,重 点 支持企 业 不 同 临 床 试 验 阶 段 的产 品 研发。 实施“风 凰 行动” 计 划 ,支持 医 药企 业 上市、扩大再 融 资、并 购 重 组 、跨境投资。重 点 支持和推荐 一 批 生命健康 企 业 登陆 科 创 板。( 责 任 单 位 :省地 方全 融监管局 、省财政厅 、省科技厅,有关设 区市政府)

 

( 四)强化 考核 评 估。 加强健康 产 业 的 统计 监 测 与 分析 ,逐 步建 立符合我省实际 的 统计分类目 录 与 体 系 ,适时发布全 省健康 产业 年度报告。 建立 完善生命健康科创高地建设工作的推进评价体系。( 责 任 单位 :省  统 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生命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pdf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26日

 

来源: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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