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对光电领域影响如何?
7月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满足相关特性的物项,如镓相关物和锗相关物未经许可,不得出口,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金证券发布研报《电子行业点评:中国商务部决定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对此次事件进行点评。
点评
2023年7月3日晚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及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3号关于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满足相关特性的物项,如镓相关物(金属镓、氮化镓、氧化镓、磷化镓、砷化镓、铟镓砷、硒化镓、锑化镓)和锗相关物(金属锗、区熔锗锭、磷锗锌、锗外延生长衬底、二氧化锗、四氯化锗)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金属镓是一种性能优良的电子原材料,下游应用领域广泛,是用于制作光学玻璃、真空管和半导体的重要原料。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公布的数据,目前全球金属镓的储量约为27.93万吨,而中国储量最多,达19万吨,占全球储量的68%左右;相比之下,美国的储量还不到中国的1/40,只有0.45万吨。从产量来看,中国产量占比全球镓产量最高。德国和哈萨克斯坦分别于2016年和2013年停止了镓生产。(2021年德国宣布将在年底前重启初级镓生产),匈牙利和乌克兰分别于2015年和2019年停止镓生产,中国镓占比全球镓产量持续提升,截止2021年,占比全球镓产量已超90%。根据USGS的数据,全球已探明8600吨锗储量中,美国独占鳌头达到3870吨,紧随其后的中国,探明储量为3500吨。两国所拥有的锗含量占世界锗总储量的8成以上。中国是全球锗资源储量和消费大国,经过多年发展,锗产业链布局逐渐完善,锗加工企业主要集中在二氧化锗、四氯化锗、区熔锗锭等深加工环节。
目前,我国金属镓的消费领域包括半导体和光电材料、太阳能电池、合金、医疗器械、磁性材料等。在半导体材料领域,金属镓是砷化镓、氮化镓的重要原料之一。锗是重要的半导体材料,在半导体、航空航天测控、核物理探测、光纤通讯、红外光学、太阳能电池、化学催化剂、生物医学等领域都有广泛而重要的应用。三五族化合物泛指由元素周期表的三族与五族元素构成的合金化合物,如砷化镓(GaAs)、磷化铟(InP)、砷化铟镓(InGaAs)。在光电器件领域,三五族化合物却因具有更好的光学特性而更为重要。三五族化合物具有直接带隙,进而电子在高低能级间跃迁时效率更高,进而使芯片输出激光的效率更高,更适用于制作激光器芯片。三五族化合物中,InP与GaAs两类材料在激光器光芯片衬底中居于主流。GaAs是目前研究得最成熟、生产量最大的化合物半导体材料,具有电子迁移率高、禁带宽度 大等优点,适合于制造高频、高速的器件与电路;InP具有高电光转换效率与高电子迁移率、抗辐射等品质。VCSEL面发射激光器芯片主要以GaAs材料为衬底,FP、DFB、EML三类边发射激光器芯片主要以InP材料为衬底。衬底为光芯片核心原材料,成本占比最高、对芯片品质影响力最大。根据源杰科技招股书,衬底在光芯片原材料成本中的占比通常高于30%,其供需将在较大程度影响光芯片制造厂商的生产成本。根据前文中的数据,作为全球金属镓、金属锗储量及产量最大的国家之一,中国此次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可能带来的影响:
国内GaAs衬底外延、原材料等或将降价,海外GaAs衬底、原材料出现涨价且供应紧缺,对海外衬底厂商的压力增大。
7月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全文如下: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3号
关于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满足以下特性的物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一)镓相关物项。
1.金属镓(单质)(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110929010、8112929090、8112999000)。
2.氮化镓(包括但不限于晶片、粉末、碎料等形态)(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50001901、3818009001、3825690001)。
3.氧化镓(包括但不限于多晶、单晶、晶片、外延片、粉末、碎料等形态)(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25909001、3818009002、3825690002)。
4.磷化镓(包括但不限于多晶、单晶、晶片、外延片等形态)(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53904030、3818009003、3825690003)。
5.砷化镓(包括但不限于多晶、单晶、晶片、外延片、粉末、碎料等形态)(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53909026、3818009004、3825690004)。
6.铟镓砷(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53909028、3818009005、3825690005)。
7.硒化镓(包括但不限于多晶、单晶、晶片、外延片、粉末、碎料等形态)(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42909024、3818009006、3825690006)。
8.锑化镓(包括但不限于多晶、单晶、晶片、外延片、粉末、碎料等形态)(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53909029、3818009007、3825690007)。
(二)锗相关物项。
1.金属锗(单质,包括但不限于晶体、粉末、碎料等形态)(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112921010、8112921090、8112991000)。
2.区熔锗锭(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112921090)。
3.磷锗锌(包括但不限于晶体、粉末、碎料等形态)(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53904040、3818009008、3825690008)。
4.锗外延生长衬底(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112921090)。
5.二氧化锗(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25600002、3818009009、3825690009)。
6.四氯化锗(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27399001、3818009010、3825690010)。
二、出口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许可手续,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填写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出口合同、协议的原件或者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扫描件;
(二)拟出口物项的技术说明或者检测报告;
(三)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
(四)进口商和最终用户情况介绍;
(五)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三、商务部应当自收到出口申请文件之日起进行审查,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对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本公告所列物项的出口,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报国务院批准。
四、经审查准予许可的,由商务部颁发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件(以下简称出口许可证件)。
五、出口许可证件申领和签发程序、特殊情况处理、文件资料保存年限等,依照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29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出口经营者应当向海关出具出口许可证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关凭商务部签发的出口许可证件办理验放手续。
七、出口经营者未经许可出口、超出许可范围出口或有其他违法情形的,由商务部或者海关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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